1、疫(菌)苗必須根據其性質妥善保管死菌苗、弱菌苗、類毒素、血清及診斷液要保存在低溫、干燥、陰暗的地方,溫度維持在2-8度之間,防止凍結、高溫和陽光直射。弱毒疫苗最好在-15度或更低的溫度下保存,才能更好地保持其效力,在不同溫度下保存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制品所規定的有效保存期。豬丹毒活疫苗、仔豬副傷寒活疫苗,豬鏈球菌活疫苗等常采用混飼法投苗。
2、疫(菌)苗在使用之前,要逐瓶檢查,發現盛藥的玻璃或安瓿破損、瓶塞松動、沒有瓶簽或瓶簽不清、過期失效、制品的色澤和性狀與制品說明書不符或沒有按規定的方法保存的,都不能使用。
3、接種疫苗前,必須檢查豬的健康狀況。凡身體瘦弱、體溫升高、臨近分娩不久分娩的母豬,患病或傳染病流行時,一般都不要注射。應建立防疫注射登記簿,逐戶逐頭注射登記,并發給免疫卡。未注射的豬,也要逐頭登記清楚,做到有據查,以便按期補針。
4、接種時做好消毒工作及正確使用疫苗。注射器械和針頭事先要固定,做到一頭一針,以避免從帶毒(菌)豬把病原體通過針頭傳給健康的豬。疫(菌)苗的用法、用量,按該制品的說明書進行,使用前充分搖勻,開封后當天用完,隔夜不能再用。天氣炎熱時疫(菌)苗主要用棉花包好放在裝有冰塊的保溫瓶里以免氣溫過高影響免疫效果。
5、注意觀察接種后豬只的反應。接種疫苗后,在反應期內應注意觀察,若出現過敏、應激狀況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若出現體溫升高、食欲減退、精神委頓或表現有某種傳染病的癥狀時,必須立即隔離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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